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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o53168200/2025-0000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2025-07-31
  • 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 文  号:川粮发〔2025〕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川粮发〔2025〕5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省储备粮集团: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已经2025年第13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731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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