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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规划财务-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1年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下达2021年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0 15:01 【字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属相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促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川财建〔2019225号)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以及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促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专项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1号)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禁将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足额及时到位。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所在的县政府是项目的责任主体,示范县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应于315前上报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或备案。本次下达的建设项目应在收文之日起1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加强监管

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绩效管理

2021年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随文下达,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绩效目标另行下达。项目单位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确保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并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各级粮食主管部门是本区域具体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绩效管理,按照绩效管理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绩效目标实现,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省粮食和储备局将会同财政厅适时组织抽查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适时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 2021年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汇总)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汇总)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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