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繁体 简体
网站支持IPv6
 现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 16时46分50秒

当前位置:行业动态- 巴中市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巴中市政府常务会组织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来源:巴中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10-10 14:04 【字号:

2022108,巴中市人民政府五届21常务会学习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委副书记、市长高鹏凌就抓好学习贯彻强调意见

一要深化认识。粮食事关国运民生。新修订的《条例》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完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要求的重要成果,是推进粮食流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更好保持粮食市场稳定,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高品质粮食供给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和重大意义,牢记“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高质量完成粮食生产任务,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贡献更多巴中力量。二要抓好贯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推动政府依法监管、经营者守法经营、社会公众积极监督。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改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粮食收购监管水平。要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特别是地方政府储备粮食管理,严厉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以及擅自动用、串换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种粮农民合法权益行为。要严把粮食入口安全,加强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粮食节约减损各项规定,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维护粮食流通的正常秩序。要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确保取得持久性成效。三要广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秋粮收购”“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规范粮食流通管理秩序和经营行为的浓厚氛围。要开展好粮食流通领域监管人员专题培训,增强依法管粮意识,提升依法管粮能力。

主办单位: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网站标识码:5100000034
版权所有: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
联系电话:028-86739812,86739814
四川粮食监管电话:028-86659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