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粮食安全- 四川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
四川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田长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田长制。
意见明确,分省、市、县、乡、村级设立田长。省级总田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副总田长由省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田长由其他省级领导按联系指导市(州)分片负责;市、县、乡三级田长、副田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村级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担任。分解细化各级田长职责,设立田长制办公室,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意见指出,要坚持底线思维、从严保护,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耕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健全部门共同管理机制,完善督察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警示威慑。
意见要求,要严格落实5项重点任务。一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按照耕地保护优先原则,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耕地用途管理,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田造湖造景等“非农化”行为。二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统筹开展储备区建设,强化占用和补划管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严禁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果树和挖塘养殖等“非粮化”行为。三是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大力实施农村撂荒地整治,防止耕地闲置、荒芜。四是加强耕地监测监管。建立“空、天、地”一体化覆盖的耕地动态监测机制和数字化网络管理平台,推动设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电子保护桩。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五是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合理、有序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