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4 17:19
各市(州)粮食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粮食局:
近年来,一些项目县相继对我局下发的农户小粮仓标准化仓型图纸提出修改、完善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加粮仓盖的牢固性和提高出粮口出粮速度。为此,根据我省农户储粮习惯和主要品种,我们组织专家完善了《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JSBZ-015-Ⅱ)图纸,改进了彩色钢板组合仓的加工制作工艺。现将《农户小型粮仓建设标准》(JSBZ-015-Ⅱ-a)图纸印发你们,请在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招标采购、建设管理以及验收等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我局原印发的农户小粮仓型图纸(川粮函〔2011〕170号)同时废止。
一、JSBZ-015-Ⅱ-a型底层直径为1160毫米,仓盖直径为1150毫米,安装后仓体高度为1365毫米。
二、仓盖为冲压梯形仓盖,仓盖中部冲压有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和"四川省粮食局监制"字样,仓体顶层中部刷涂或不干胶粘贴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出粮口为圆形或矩形。
三、生产企业使用"四川省粮食局监制"实行资质管理。具体按照我局制订的《四川省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未取得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证书的企业不得擅自生产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小粮仓,不得伪造、冒用、盗用生产监制证书。项目县不得与未取得四川省粮食局监制资质的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未取得四川省粮食局监制的产品不得通过验收。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见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