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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九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来源:粮食储备处
发布时间:2022-10-1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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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财政部等九部委(单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170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前期我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川粮局函〔2022〕28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工作的通知》(川粮局函〔2022〕290号)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今年秋粮受高温干旱影响粮食质量普遍下降,收购形势较为复杂,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
国家九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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