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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公开比选检验检测相关物资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购工作规范化管理,保障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使用的合规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纳入本中心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单,承担中心试剂、耗材、标准物质等物资的供应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期限
(一)服务内容
本次供应商比选分3种产品类型:1)真菌毒素类;2)试剂耗材类;3)高压钢瓶气类。供应商可选择对其中的一类或多类进行报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
为中心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试剂、耗材、标准物质提供合规供应服务,确保所供物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及本中心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检验报告、标准物质证书等,涉及特殊管制类物资的需提供相应行政许可文件)。
上述物资供应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退换货、技术咨询支持,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限等关键服务标准。
(二)服务期限
一年。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日前7个自然日内的查询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供应商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且原件备查:
1.供应商报名表(自拟,需载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方式、参选项目类型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企业情况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需提供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为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日前7个自然日内),截图需清晰显示查询时间、查询主体(供应商全称)及查询结果(无相关失信记录)。未提供或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汇总及支撑证明(如客户评价)。
9.经营产品目录及报价。
10.质量保障方案与售后服务方案。
11.质量服务承诺书。
12.企业获得的荣誉、资质证书。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载明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授权范围(如参与报名、提交材料、签署文件等)、授权期限,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其他有关资料:供应商认为可证明自身实力的其他材料。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参选文件形式:须提交纸质版参选文件1正1副(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所有文件需按本公告第三条顺序装订成册,正本封面注明“[供应商全称]检验检测相关物资、服务采购供应商比选参选文件(正本)+类型名称”,副本封面注明“副本”,并在封面标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提交日期。
2.密封要求:参选文件(正副本一起)需装入密封袋,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密封袋表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 检验检测相关物资采购供应商比选;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请勿提前启封”。
3.提交方式:现场递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粮食大厦201室;联系人:雍老师;联系电话:028-86730331。递交时需由授权代表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出具签收凭证。
4.截止时间:参选文件须在2026年2月10日17:30 前(以邮件签收时间或现场签收时间为准)送达指定地址。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装订的参选文件,中心有权拒收。
5.材料真实性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资质证书、虚构业绩等),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列入本中心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中心后续政府采购活动,并视情节向财政部门报告;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比选费用、项目延误损失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比选工作方式
(一)资格审查:本中心将组建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公告第二条“报名条件”及第三条“报名所需提交资料”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评审环节。
(二)评审环节:由本中心财务、技术、纪检等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技术、经济类专业人员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二),必要时由上级主管部门选派工作人员或相关专家参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总分值100分。评分指标及权重如下:
|
评审指标 |
权重(参考) |
评分依据 |
|
基本情况与信誉 公司资质 |
10% |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认定、政府部门或权威媒体颁发的各类奖项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过往业绩 |
10% |
比选申请人每提供1个2023年以来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说明: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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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
30% |
提供附件中某类产品的性能参数需满足附件中的质量要求,全部满足得25分,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附件要求以外的检验检测类产品报价,每增加一个得0.1分,最多得5分。说明:需提供产品的目录、技术参数及报价并加盖公章。 |
|
报价 |
10% |
满足文件要求的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10。注:最终报价为附件中每类产品的总报价;若某类产品中存在产品报价缺项,则此项不得分。以上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
|
售后服务方案 |
3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期服务进行综合打分,后期服务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内容;④售后人员技术水平;⑤售后培训方案;⑥后续问题解决措施等。 对以上6项根据其描述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评分: 方案合理且完整、操作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项得5分; 方案一般、操作性一般、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项得3分; 方案较差、操作性较差、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项得1分; 本项目最多得30分,内容缺失对应点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
10% |
对质量承诺、履约承诺、违约赔偿机制等的完整性与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缺一项扣2分,每一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评审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分真菌毒素类、试剂耗材类、高压钢瓶气类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根据得分确定每类候选供应商排名名单。
(三)结果公示与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
评审结束后,将候选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本比选公告仅为比选邀请,不构成要约;中选结果以《合格供应商中选通知书》为准。
2.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资料制作费、邮寄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中心不予补偿。
3.中心有权根据实际需求(如政策调整、采购规模变化等)调整比选内容或终止比选活动。
4.合格供应商需接受中心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供货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合格供应商资格;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移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5.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本次比选事宜,供应商请勿轻信第三方承诺。
6.本次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仅作为本中心采购供应商参考,非采购准入条件。服务期限内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此次报价。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雍老师
联系方式:028-86730331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上东大街段176号粮食大厦201室
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中心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试剂耗材类清单
一、真菌毒素类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基本质量要求 |
|
黄曲霉毒素B1 亲和柱 |
3mL/支 |
满足GB 5009.22-2016附录B要求 |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亲和柱 |
3mL/支 |
满足GB 5009.111-2016附录A.2要求 |
|
玉米赤霉烯酮 亲和柱 |
3mL/支 |
满足GB 5009.209-2016第一法、第二法要求 |
|
黄曲霉毒素B1 试剂盒 |
48T |
满足GB 5009.22-2016附录E要求 |
|
黄曲霉毒素B1 试剂盒 |
96T |
满足GB 5009.22-2016附录E要求 |
|
呕吐毒素试剂盒 |
48T |
满足GB 5009.111-2016第四法要求 |
|
呕吐毒素试剂盒 |
96T |
满足GB 5009.111-2016第四法要求 |
|
玉米赤霉烯酮 试剂盒 |
48T |
回收率在50%~120%容许范围内 |
|
玉米赤霉烯酮 试剂盒 |
96T |
回收率在50%~120%容许范围内 |
|
AFB1胶体金 快速检测条 |
条 |
满足LS/T 6111-2015附录A要求 |
|
DON胶体金 快速检测条 |
条 |
满足LS/T 6113-2015附录A要求 |
|
ZEN胶体金 快速检测条 |
条 |
满足LS/T 6112-2015附录A要求 |
|
AFB1荧光定量 快速检测卡 |
条 |
满足LS/T 6143-2023附录A要求 |
|
DON荧光定量 快速检测卡 |
条 |
满足LS/T 6153-2025附录A要求 |
|
ZEN荧光定量 快速检测卡 |
条 |
回收率在50%~120%容许范围内 |
|
黄曲霉毒素B1 标准溶液 |
约2ug/mL 1mL/支 |
具有GBW证书 |
|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标准溶液 |
约100ug/mL 1mL/支 |
具有GBW证书 |
|
玉米赤霉烯酮 标准溶液 |
约50ug/mL 1mL/支 |
具有GBW证书 |
|
黄曲霉毒素B1 质控样品 |
100g
|
具有GBW证书 |
|
玉米赤霉烯酮 质控样品 |
|
具有GBW证书 |
|
呕吐毒素 质控样品 |
|
具有GBW证书 |
|
注:以上产品可增加其他规格或者其他产品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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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剂耗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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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基本质量要求 |
|
盐酸标准滴定溶液 |
0.1mol/L 500ml/瓶 |
具有GBW证书 |
|
氢氧化钾 标准滴定溶液 |
0.1mol/L 500ml/瓶 |
具有GBW证书 |
|
硫代硫酸钠 标准滴定溶液 |
0.1mol/L 500ml/瓶 |
具有GBW证书 |
|
标准物质/六号溶剂 |
10mg/ml 5ml/支 |
具有GBW证书 |
|
2mL离心管尖底连盖 |
200个/包 |
使用有机溶液不漏液 |
|
5mL离心管圆底连盖 |
500个/包 |
使用有机溶液不漏液 |
|
10mL离心管圆底连盖 |
200个/包 |
使用有机溶液不漏液 |
|
15mL离心管尖底螺纹 |
500个/箱 |
刻度准确,强度不低于10000xg,使用有机溶剂不漏液 |
|
50mL离心管尖底螺纹 |
500个/箱 |
刻度准确,强度不低于10000xg,使用有机溶剂不漏液 |
|
200uL移液枪头 |
1000个/包 |
低吸附 |
|
1mL移液枪头 |
1000个/包 |
低吸附 |
|
5mL移液枪头 |
50个/包 |
移液枪与枪头配合密封性良好,无漏液现象 |
|
10mL移液枪头 |
50个/包 |
移液枪与枪头配合密封性良好,无漏液现象 |
|
水相聚醚砜 针式过滤器 |
25mm*0.45um 100个/罐 |
低溶出、低残留率、高强度、高稳定性 |
|
有机相尼龙针式滤器 |
25mm*0.22um 100个/罐 |
低溶出、低残留率、高强度、高稳定性 |
|
20mL顶空瓶盖 (非磁性顶盖) |
100个/包 |
顶空瓶盖与顶空瓶适配,密封性良好;垫片耐高温 |
|
20mL顶空瓶盖 (磁性顶盖) |
100个/包 |
顶空瓶盖与顶空瓶适配,密封性良好;垫片耐高温,带磁性 |
|
20mL顶空瓶 |
100个/盒 |
耐高温,低吸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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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粉实验手套 |
100只/盒 |
乳胶或丁腈材质 |
|
甲醇 |
4L/瓶 |
色谱纯 |
|
乙腈 |
4L/瓶 |
色谱纯 |
|
正己烷 |
4L/瓶 |
色谱纯 |
|
无水乙醇 |
2.5L/瓶 |
分析纯 |
|
95%乙醇 |
2.5L/瓶 |
分析纯 |
|
氯化钠 |
500g/瓶 |
分析纯 |
|
碘化钾 |
500g/瓶 |
分析纯 |
|
硝酸 |
500mL/瓶 |
UPS级 |
|
乙醚 |
500mL/瓶 |
分析纯 |
|
三氯甲烷 |
500mL/瓶 |
分析纯 |
|
异丙醇 |
500mL/瓶 |
分析纯 |
|
注:以上产品可增加其他规格或者其他产品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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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压钢瓶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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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基本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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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纯氩气 |
40L |
纯度为99.999%,压力≥12MPa,气瓶由供应商提供,气体消耗完后由供应商取回,气瓶应提供检定合格证书 |
|
液氩 |
175L |
|
|
高纯氮气 |
40L |
|
|
高纯氦气 |
40L |
|
|
干燥空气 |
40L |
水分≤5ppm,压力≥12MPa |
|
注:以上产品可增加其他规格或者其他产品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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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粮食监管电话:028-8665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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