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13 15:41
为保证灯具质量,推动灯具更换项目高效落地,经中心研究决定,在原公告附件3(竞争性选择申请书)组成内容中增加“8.拟提供灯具产品质量证明”。
具体证明内容包括:拟提供灯具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国家强制性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具体参数及图片,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原公告中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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