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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解读

信息来源: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0-03-10 16:17

为认真贯彻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42号),加强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粮食局联合制定印发《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中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根据工作实际,对粮食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的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和职责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保障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组织完成起草

《实施办法》共分8章45条。

第一章总则。共有6条,主要阐明《实施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职能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有4条,对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内容要求、监测结果报送、信息发布作出规定。特别对省、市、县风险监测的职责进行明确。

第三章粮食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共有15条,对粮食经营者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作出相关规定。特别对粮食经营者要求具有必要的粮食质量安全项目检验能力、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第四章粮食检验。共有6条,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检验机构、粮食经营者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的资质、方法、程序等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共有4条,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者如何处置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作出规定要求。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有7条,明确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第七章责任追究。共有1条,对违反本办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罚则予以规定。

第八章附则。共有2条。明确本办法负责解释和施行的有关事项

《四川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办法》原文链接:

https://lwj.sc.gov.cn/sclwj/gfxwj/2018/2/23/cd688577f97d4ef6b70448766eda1f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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