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安全
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可以拆除吗?
发布时间:2025-05-20 18:08
来源:安全仓储处
《四川省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川粮发〔2023〕3号)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混合所有制粮油仓储单位中涉及政府性资金资产投入建设、维修改造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此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不得危害此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其他性质的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保护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政策依据: